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该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并且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并且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4月15日上午,宁国市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在政府广场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有关知识。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览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行人宣讲《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宣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理念。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本次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国家安全有关知识的良好平台,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国家安全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为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