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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赠送锦旗表谢意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2月6日,宁国市汪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魏天,武装部副部长、殷白村党委第一书记胡广宁,殷白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高袁一行向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司法救助暖民心,检察为民显温情”,向该院对被救助对象丁某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2023年8月3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该院第一检察部与宁国市妇女联合会移送的被害人丁某刑事案件线索,经审查认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经过调查了解,申请人丁某系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疾病,一直随其父亲在宁国市汪溪办事处殷白村生活。其母亲多年前离家出走,一直对其不管不问。案件发生后,殷白村村委会将丁某送至福利院生活,但因其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生活费,当前费用由该村集体经济垫付。在审查该案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控申部门办案人员及时办理该案,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促成司法救助金尽快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该院与宁国市妇女联合会于2023年4月制定了《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合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强化救助合力,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近年来,该院将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等作为重点救助对象。

与此同时,该院还协同妇联组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救助线索移送、开展多元化救助、联合回访救助对象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23年,该院在办理来电来信来访案件中,救助了困难妇女8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与妇联的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工作对接,把因案致贫的困难妇女救助工作做深、做实,使困境家庭“心有所依、难有所帮”,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给需要救助的困境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