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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 | 畅通线上阅卷 让律师少跑腿 宁国市检察院高效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
时间:2022-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法制报 1228日)

邀请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集中培训。

在案管大厅为律师讲解互联网阅卷步骤。

从以前的‘页页翻拍’‘电子阅卷、光盘刻录’到现在的‘足不出户’互联网阅卷,从以前的‘跑一次’到现在的‘不用跑’,节约了不少时间,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解决了我们异地律师阅卷难的问题。”近日,安徽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完成了一起刑事案件的网上阅卷后感慨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试点工作要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能力和水平,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念好“高、快、广、实”四字诀,高效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自律师互联网阅卷开展以来共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235次。

站位“高”

以周密部署落实“组织推进”

为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切实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尽责,一年来,宁国市检察院将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院党组强化服务意识,从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组织推进。

在强化工作部署上,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有关精神和要求,强化部署推动,形成“检察长紧盯不放、分管领导具体部署、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将试点工作做实做细的良好氛围。集中案管部门、技术部门有关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配备专业设备,完成系统设置,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确保试点任务落实到位。在加强队伍建设上,组织干警学习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手册,开展模拟操作,确保熟练掌握阅卷系统操作流程,为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行动“快”

以快速落实回应“民之所盼”

完成律师阅卷从“线下”到“线上”的成功转型,在减少律师异地奔波等方面作用尤为凸显。

以往律师从提交预约申请,到现场核验身份,再到现场阅卷,需要奔波数次,至少需要耗时一周甚至更长时间。

如今,在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上,身份核验、预约申请、阅卷等全流程均在线实现,省去了传统模式的现场核验、阅卷或者寄送光盘等环节。系统还会自动向律师推送审核结果和办理进度信息,律师不需要多次到检察机关或者电话问询办理进程。

今年,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宁国市检察院积极响应试点工作启动要求,迅速推动试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在试点工作通知下发当日,迅速进行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事务所,并通过电话通知预约阅卷的律师,让其做好网上阅卷准备。二是在通知下发后次日就积极引导律师进行实地操作,在全省率先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三是积极主动靠前,帮助律师熟练掌握互联网阅卷流程,推动试点工作迅速开展。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积极与律师电话沟通,引导其网上操作;对已推送的案卷,与申请人逐一核实;发现阅卷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主动与律师、信息化部门及上级院沟通,共同查找原因,提升律师阅卷体验。

覆盖“广”

以广泛宣传扩散“涟漪效应”

在强化宣传覆盖工作上,宁国市检察院主动向社会、律师事务所告知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的情况。该院通过大厅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并在大厅制作操作指引展板,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互联网阅卷,并掌握操作流程。

该院着重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确保每个律所、每位律师知晓到位,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注重线上线下联动,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信息,不断扩大试点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印制《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手册》分发给前来阅卷的律师,并进行详实讲解。

该院还主动开展联络,走访本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进行现场讲解,市内规模较大的律所全部走访到位。对较少接触互联网的律师,帮助完成身份验证、注册登录、绑定案件,手把手进行指导。且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通过检律协作会议,邀请司法行政部门和律所主任召开互联网阅卷工作推进会,经办人与律师积极开展讨论,解答相关疑问,并进行现场演示,不断巩固律师互联网阅卷宣传成果。

效果“实”

以优质服务彰显“极致追求”

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宁国市检察院全面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出“智慧检察”司法为民的作用。干警们为检察服务大厅的律师们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有温度”的服务,提升来访律师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同时发挥试点作用,通过大量实际操作积累经验,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院反馈,有效促进系统优化升级,出色完成试点任务。

据悉,为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全覆盖,在提升服务质效上,该院安排专人对律师互联网阅卷提供咨询和指导,查看及审核案件信息绑定申请、互联网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完成互联网阅卷的电子卷宗制作推送,做到律师在线阅卷申请“当日来”,案管部门“当日审”“当日转”。对不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律师推送含有不同意理由的短信,并立即安排律师线下阅卷。

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的转变,也是该院切实转变执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据悉,该院还将以深化检律协作为纽带,积极主动听取律师意见,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