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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 | 宁国检察倾力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时间:2023-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法制报》75日)


宁国检察倾力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本报通讯员 周夏莹 20230705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以打造忠诚履职勇亮剑,当好公共利益的“看护人”工作品牌为抓手,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宣城市率先设立驻青龙湾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公益检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驻皖全国、省代表委员共3批次前往青龙湾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调研生态环保检察工作。率先办理瓶装液化石油气公共安全、旅游公共安全、耕地占用税、“消”字号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办案,推动恢复被毁林地20946.7178平方米,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448.27吨,污染企业和个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00余万元,放流鱼苗60万余尾。

推进专项机制

优化公益诉讼办案格局

建立一项《机制》,打通内部办案经络。建立《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内部协作办法》,明确各部门及全体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第二检察部,形成检察长带头抓、主管检察长重点抓、第二检察部具体抓、各部室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一体化工作格局。

促成一项《决定》,优化外部联络平台。在办案过程中,多渠道向同级党委、人大请示报告,经过各方努力,宁国市人大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成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强有力抓手。

纳入一类考核,巩固诉前案件成果。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契机,促成依法治市委员会将依法履行或者答复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聚焦重点领域

在强化办案中发挥职能作用

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依托青龙湾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成功办理“10·26”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共计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17824公斤。就该系列案件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额多次与农业农村局进行研究,最终依法确定该系列案件的被告赔偿因非法捕捞光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造成的修复费用20余万元。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走访20余家大药房、母婴店,针对发现的药品零售机构销售的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不规范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堵塞监管漏洞。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商超散装食品、冷加工食品、网络餐饮平台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办理一批相关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积极开展耕地占用税、环保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摸底排查、走访相关部门核实耕地占用税、环保税的缴纳情况,针对监管部门存在未对纳税主体履行追缴欠税等职责,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避免国有财产流失,将国有财产保护落到实处。

聚焦英烈保护。先后赴胡乐镇、方塘乡、仙霞镇等19个乡镇街道的烈士墓地进行现场查看,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落实到位。在办理侮辱英雄烈士公益诉讼案件中,赴河北、北京等地调查取证,克服困难,将所有证据材料调查核实完毕,最终协助上级检察院办理了侵害董存瑞烈士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开展新领域探索

创新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先后在窨井盖安全、无障碍设施、电梯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医疗废弃物存放处置安全、公共健身设施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推行政机关及时消除公共设施安全隐患400余个,促成该市燃气公司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10余个,全力推动旅游行业相关问题得到系统整改。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同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形成检察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执法工作合力。

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探索“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办理宣城市首例娱乐场所非法雇佣童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销售烟酒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依法向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人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经过积极整改,对该娱乐场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三家单位联合对该市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形成了长效机制。

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走访各乡镇街道,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网站及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时,未对公民身份号码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履职整改,消除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助推行政机关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