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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宁国检察围绕“专精特新”能动履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围绕“专精特新”能动履职,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专”注内容,服务举措再优化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各时期工作重点,相继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十项措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培育“服务民企直通车”品牌工作方案》等文件,采取挂图式作战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动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落细。

二是优化问需方式。一方面,举办检察开放日,开展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等工作,将民营企业家“请进来”。企业家通过12309平台直接约见检察长,检察长多次在检务工作区接待,依法落实平等保护原则,规范解答相关问题,及时回访,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另一方面开展法治对话情景剧、典型案件庭审观摩、涉企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院领导带队“走出去”,助力企业家依法管理、合规经营。

三是拓宽互联渠道。充分发挥开发区检察室和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联合工商联共同打造“民营经济工作站”“服务民企直通车”等服务载体;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实践”活动,先后选派2名资深检察官赴民企进行百日体悟实践,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宁国某企业在营商环境评价平台反映问题,该院及时选派开发区检察室干警多次上门向企业家释法说理,并联系工商联及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问题,用真诚实干赢得企业经营者满意评价。

二、“精”细管理,保障质效再提升

一是妥善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组织开展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及时办理各类涉民企案件,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遵循司法规律,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对涉案企业和人员依法审慎处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有效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受理、审查涉及民营企业的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等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在办理某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时,该院针对原审判决错误情形依法提请抗诉,最终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启动再审并改判。

三是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对于涉民营企业的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群体性申诉案件,坚持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并重。该院在办理某公司劳务纠纷支持起诉系列案时,多角度维护劳动者和用工企业合法权益,最终促成十余名农名工与涉案企业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特”别定制,工作创“新”再突出

一是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在宣城市率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理论调研,撰写选送的企业合规相关论文被宣城市委主办的《宣城工作》刊载;率先建立并完善企业合规工作机制,结合“府检联动”工作,联合经开区管委会、工商联、司法局等十二家单位组建专业人员名录库,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十项措施;率先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通过妥善适用企业合规机制推动“带病”涉案企业获得“司法康复”机会。

二是加大科技创新保护力度。去年4月,经省院指定管辖,由该院集中办理宣城市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截至目前为被侵权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市推行“商业秘密重点保护单位”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以知情权为切入点立足公共利益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在宣城市率先立案公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是高度重视数字检察工作。以贯彻最高检及省检察院“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为契机,采取大数据建模监督方式,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堵塞漏洞,防止“问题老总”违规任职带病上岗,保障市场交易安全。该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相关经验获得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认可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