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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送锦旗?且看宁国检察新作为
时间:2018-04-10  作者: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47名农民工一直工作于塑木公司,截止2017年8月,该公司共欠发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958454元,在多方讨要之后,后由安徽省某某丝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公司”)为47名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欠条,但此后一再推脱拒不支付。

   为何塑木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条却由丝绸公司出具呢?我院诉讼监督部门前往工商部门查阅了塑木公司和丝绸公司的关系,经查,该两间公司虽是两个法人,但是丝绸公司实际没有什么经营行为,主要就是土地和厂房的登记所有人,生产经营大都是塑木公司,两个公司财务混同。在审查了整个案件后,发现丝绸公司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支持起诉的法定标准。

   我院受理案件后,在最短时间内向法院递交了47份支持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原告的身份信息材料、工资欠条、询问笔录,被告的询问笔录、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在该公司调取的拖欠工资的工资表等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法院对该47起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全部调解结案,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工资款共计人民币958454元。

   近年来,宁国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在法律监督过程中采取多项措施,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高度重视。随着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桃讨薪问题的通知》的发布,宁国市检察院迅速反应,对涉民生案件尤其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设立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追讨劳务费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办理。三是强化监督。通过对法院的执行监督,在法院判决或是调解后及时跟进法院的执行进度,做到案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