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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检动态】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时间:2019-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频发,不仅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日就一起民营企业网络被骗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1128日,我市某民营企业(被害单位)采购员在网上与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联系,双方就采购电源事宜通过微信洽谈。后该采购员按照合同约定于1211日预付定金人民币16500元至张某的公司账户,201917日张某谎称采购电源已到海关,需要付清尾款发货,被害单位遂于2019111日将尾款人民币38500元打到张某的公司账户。尾款付清后,被害单位再也联系不上张某,被害单位意识到被骗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院领导在服务民营企业、送法进企业活动的回访中,了解到该案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由于涉案被害人遍布全国,我市公安机关暂未予立案。院领导高度重视,经审查核实该案件符合立案标准,随即主动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2019522日我院依法向市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后,公安机关立即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复杂,网络作案涉及地域广,侦查难度较大,我院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收集、固定证据,以确保案件顺利办理。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中。

    立案监督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长期以来,我院坚持构建监督的常态化模式,多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开辟多元化监督途径,立案监督案件数量近年呈上升趋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和实际困难,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民营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