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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9-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4 日,宁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宁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红作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会上,邵红就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总体情况、具体工作推进、创新举措及工作成效进行汇报,客观分析了当前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打算和措施。

报告指出,自探索试点以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在宁国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帮助与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适应承担检察新职能的机遇和挑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通过办案,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7083.98万元,索赔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等费用50.92万元,索赔食品药品安全损害赔偿金4.69万元,推动恢复被毁林地10655.7平方米,督促清理固体废物375.18吨。系列案件的办理和检察建议的提出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护了国有财产安全,保障了群众“舌尖安全”,守护了宁国市的“绿水青山”。

 

专题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并全票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蕴对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三点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与市政府、行政机关的沟通,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推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质效。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合作,持续关注生态的修复;建议加强与市委、监察部门的衔接,推动建立公益诉讼相关责任的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用于保护和修复受损害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进一步营造氛围,提升能力。强化宣传,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社会知晓度;要主动同行政机关对接,提供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办案水平。

市检察院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宁国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将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上新的高度,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