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不起诉+回访 精准服务民营企业
时间:2020-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从宽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今后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遵法守法,发展好自己的企业,回报社会。”王某某、程某某等人纷纷作出忏悔和承诺。1215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服务民营经济回访座谈会在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举行。

 

近期,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受理了多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均是民营企业负责人。在企业运营期间,涉案人员为减少成本,抵扣税款,通过他人介绍,让其他公司为自家企业多开了几万元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涉案企业负责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坦白交代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全部事实,退缴了全部应缴的税款。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结合涉案人员参与犯罪的动机、涉案金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犯罪数额较大的涉案人员依法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并充分考虑嫌疑人主观恶性和行为后果,在量刑建议中明确建议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对情节较轻且涉案金额不大的涉案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布,彰显了检察机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坚定决心。

1215日上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彭涛带领承办检察官来到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涉案企业开展实地跟踪回访,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发展。

 

座谈会上,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余小平详细介绍了区域内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经营状况,语重心长的指出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彭涛表示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涉民企案件时,根据个案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避免“一刀切”对民营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对企业发展状况持续关注、定期回访,并对民营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议和希望。

今年以来,宁国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办理非公企业人员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服务企业生存发展,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实慎捕慎诉司法理念,严防“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同时积极开展以“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等为内容的“351”工程,自觉把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的决策部署作为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接下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做民营经济发展合格的“护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