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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公诉人】姚雪芹:用赤诚之心照亮前行之路
时间:2021-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不久前落下帷幕的宣城市检察机关第九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姚雪芹同志获得了“优秀公诉人”的荣誉称号。

姚雪芹,女,中国共产党员,员额检察官。2012年12月进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刚参加工作时的姚雪芹只有22岁,在强大的检察队伍里,初出茅庐的她显得渺小又胆怯。于是,每天晚上结束工作后,她坚持独自学习,刻骨钻研,用实力把自己托起,成为了检察官队伍里一枚年轻的新星。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姚雪芹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3件,公诉案件262件,办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其他类型刑事案件85件。她坚持“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这一宗旨,严格按照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质量标准与要求办理案件,所办理的几百余件案件中无超期羁押办案,无一起错案,违纪违法投诉为零。

在办理甘某某挪用司尔特公司货款一案中,她通过调取相关书证、询问相关证人,多次和司尔特公司进行沟通,自行补充侦查,追加了甘某某挪用司尔特公司货款的另一笔犯罪事实,并多次通过释法说理,督促甘某某积极退赃,争取从宽处理,在她的不断说服教育下,甘某某最终表示愿意积极筹款,主动退赔了司尔特公司全部货款,取得了司尔特公司的谅解。案件办理过程中,司尔特公司也对检察机关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无论在什么岗位上,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她总是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人的担当和使命。除了检察官的工作之外,姚雪芹还担任了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妇委会主任一职,既是女检察官也是妈妈的身份让她在办理未检案件过程中,格外注重加强内外部协助,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出租车驾驶员杨某某猥亵儿童一案过程中,她多次走访,面对面和被害人母亲谈心,她了解到被害人因为被猥亵有自残行为,便积极联系未成年人校外辅导站和宁国市妇联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尽可能减轻被害人受到的心理伤害。同时就出租车驾驶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向出租车经营者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及日常监管。

 要强如她,但每每谈到家庭,总是能戳中姚雪芹的软肋。因为她的爱人是一名现役军人,工作的特殊性,需要他常年待在部队。与大部分夫妻不同的是,每年里二人相聚的时间屈指可数。这对于姚雪芹来说,是一份守护,也是一份等待,更是一份责任。爱人不在身边的日子,她不仅要照顾好双方父母和他们年幼的孩子,还要经营好他们自己的小家,让爱人放心的去守护我们的国家。

在爱人初心不改的守候“橄榄绿”的同时,姚雪芹也始终践行着自己的“检察蓝”梦想,虽然不能每天见面,但她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和爱人守卫一方和平的使命一直紧密相连。

从检近十年,姚雪芹坚守法律信仰,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尽心竭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对她来说,当下还只是起步,她将继续砥砺前行,铿锵有力的唱响公诉席上的正义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