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安徽法制报 | 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公共利益 宁国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时间:2022-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法制报 1228日)



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公共利益

宁国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红开展巡河工作。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红参加鱼苗增殖放流活动。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苗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着重围绕生态环境、土地保护、食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群众关心领域,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以“三项引领、五个聚焦、N类着力”为内容的公益诉讼“3+5+N”工程。近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7件。通过办案,索赔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等费用357.6万元,索赔食品药品安全损害赔偿金6.515万元,推动恢复被毁林地42114.79平方米,放流鱼苗20余万尾。

三项引领”

提升公益保护凝聚力

理念引领,展现公益诉讼工作新担当。该院围绕“公益”这一核心,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治理体系中谋划推进。践行多赢共赢理念,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听证等方式,将“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作为公益诉讼的目标追求。

专项引领,激活守护公共利益一盘棋。认真落实上级院开展部署的各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形成以专项引领推动整体办案的公益诉讼工作模式。结合该市实际,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公益损害问题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不断践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职责使命,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机制引领,画好公益诉讼同心圆。充分运用检察监督职责助推该市依法行政水平,促成依法治市委员会将依法履行或者答复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主动加强与有关机关的沟通协调,设立宣城市首个生态旅游区检察官办公室、公益检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促进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五个聚焦”

守护生态好家园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如盛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因盛某某非法开采公益林地地表的砂石,损毁18.51亩公益林,考虑到该案涉案面积大,毁坏程度严重,公益诉讼办案组多次到现场实地查看林地受损情况,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涉案林地的植被恢复作业设计书,确定植被恢复费用及方案。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其间多次与法院就案件有关证据、程序等交换意见。经审理,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盛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目前,该案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已赔偿到位,将全部用于造林复绿。

聚焦渔业资源保护。依托青龙湾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办理“10·26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公益诉讼办案组就该系列案件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额多次与农业农村局会商,最终依法确定该系列案件的7名被告赔偿因非法捕捞造成的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16.8064万元,该办案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目前已使用部分生态修复费用在公益检察渔业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投放鱼苗8000余斤。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常态化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辖区内超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及时有效排查安全隐患;办理宣城市首例“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销售环节进行监管的基础上推动溯源治理,助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净化市场环境;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外卖餐饮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办理相关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摸排宁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余处,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文物保护部门、属地乡镇沟通,研究文化遗产周边立体、多元、丰富的人文、生态和产业价值,努力做到在监督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共同擦亮文物金字“招牌”;开展红色革命文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走访文物保护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当地乡镇街道等单位摸底排查,并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邀请当地群众和文物保护员参与和观摩,凝聚全社会保护红色革命文物的共识。

聚焦英烈保护。与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专项行动协调、公益诉讼检察、普法宣传三项机制,先后赴多个乡镇街道,通过调取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跟进修缮进度,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磋商,核实烈士纪念设施下一步管护整改、散葬烈士墓迁移修缮情况,并于清明前夕对烈士墓修缮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行动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全面发力”

织密多领域保护网

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电梯安全两类案件为重点,在宣城市率先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与行政机关共同促成本市三家燃气公司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形成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又如,电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充分发挥诉前听证评议作用,借助社会力量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着力保障公共设施安全。以窨井盖、盲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安全为重点,针对小区楼道杂物堵塞、飞线充电、灭火器过期、缺失,多条城市道路窨井盖高出路面、破损、缺失,市区内停车位占用盲道以及临时停车占用盲道等问题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助推行政机关及时消除公共设施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居家安全”和“出行安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该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防范,共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

着力维护旅游安全。办理宣城市首例旅游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检察长担任第一承办人带领团队开展公益监督工作,调查核实发现该市红杉林景区存在救生设施配备不完善、观景平台栏杆破损、观景通道坡陡易滑等安全隐患。为凝聚保护公益的合力,该院在有效沟通的前提下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牵头组织青龙湾管委会、应急局、文旅局等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召开圆桌会议,全力推动相关问题得到系统整改,切实维护旅游行业发展生命线。

着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案组对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全面排查,走访各乡镇街道,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网站及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时,未对公民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履职整改,消除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助推行政机关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着力守护未成年人。紧紧围绕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探索“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办理宣城市首例娱乐场所非法雇用童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销售烟酒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职能作用,促成三家单位联合对该市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