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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坚持”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时间:2023-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2年4月,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被指定办理宣城市辖区内所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自觉把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职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一、坚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高质效”保护

        注重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政策分析,从整体上研究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的目标方向和发展路径,始终将司法办案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持续深化抓好涉知识产权案件机制探索,推进执法司法双赢多赢共赢,打造知识产权“两法衔接”闭环体系。2023年7月,该院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两法衔接”座谈会,商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方案》,促进三方加强工作联系、密切协作配合,打造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规范有效的工作模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机制,拓宽监督线索来源。积极推进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江淮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实现知识产权相关数据全量推送,推动跨部门区域信息共享,以现代科技赋能检察工作,充分释放数字红利。

二、坚持深化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立足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切实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融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发挥侦查监督与协调配合机制优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定期与宁国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会议,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提高侦查监督与警检协作配合质效。截至目前,该院纠正遗漏起诉犯罪嫌疑人16人,侦查活动监督6件,纠正逮捕2人。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聘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官联合办案,破除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专业知识壁垒;注重向外借智借力,主动对接参加宣城市商标侵权专家鉴定会,与业内专家共同探讨知识产权案件中侵犯商标权刑民责任界定模糊、评判侵犯商标权主观标准等专业性问题,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参考依据,促进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力持续提升。注重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质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市推行“商业秘密重点保护单位”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力,确保知识产权“严态势”保护

        积极更新履职理念,在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运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检察职能,构建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以知情权为切入点立足公共利益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针对假冒白酒、日化用品等犯罪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食品安全,该院通过多种方式为此类案件的打击和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在办理陈某某生产、销售假冒茅台酒一案中,该院发现陈某某未经茅台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组织工人将其前期采购的散装基酒和安全卫生情况不明的包装材料加工包装为茅台商标的系列成品酒,并对外销售。该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陈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陈某某就生产销售假冒茅台系列白酒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召回公告,并承担召回及召回后保管、销毁等相关费用。目前,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7件196人,其中,受理批准逮捕案件15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件173人,为被侵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