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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历时一年,合法存放的废渣终“搬家”
时间:2020-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6日,宁国市检察院联合市环保分局、市城管局开展废渣填埋工作,在多方的见证下,堆放在原厂区的废渣被清运干净。 

 

依法起诉  违法行为人终伏法

涉案当事人潘某、徐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废旧电路板,提炼铜粉。将提炼铜粉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堆放在废旧厂区的露天场地,污染环境。经鉴定,案发现场堆放的废旧电路板和废渣均属于危险废物,总重量共计411.28余吨。2018年8月30 日,该院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潘某、徐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0月28日,案件经过开庭审理,潘某、徐某某等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对环境带来的严重污染后果,在各自环境侵权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到位  危废处置遭遇困难

由于当事人的赔付能力有限,如何利用该笔资金处置这些危险废物就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了。经过分析,废渣的数量较大,处置费用较高,降低废渣处置费用成本系唯一有效途径。为此,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与市环保分局、市城管局就该案中的废渣处理多次进行磋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相关规定,最终确定了可行性方案,将剩余废渣运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合法处理,既能够降低处置成本又能恢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但由于我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封场,正面临扩建改造升级,已无足够场地用来填埋这些废渣,废渣处置一度陷入困境。

多方合力  存放的废渣终“搬家”

2020年3月,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改造完毕。市城管局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废渣清运方案。3月26日,市城管局调动各类清运设备对存放的废渣清理,市检察院、市环保分局派人到达现场进行监督。同时,市环保分局已将废旧电路板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此次废渣处理的完成,是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的有益实践,是司法办案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保新理念新站位,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宁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