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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增殖放流 为生态环境注入新活力
时间:2022-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维护水域生物的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第8个“全国放鱼日”来临之际,在公益检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宁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一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的鱼类主要以鲢鱼、鳙鱼为主,均为适合在该水域生长、繁殖的水生物品种。活动现场,60余万尾鱼苗由现场工作人员共同投放,一时间鱼儿跃动,游入波光粼粼的青龙湖中,当地的居民纷纷赶来观看。这是继2021年该院联合青龙湾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成立该增殖放流基地以来,再次在该水域组织实施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该院与青龙湾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就如何充分发挥青龙湾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青龙湾旅游度假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近年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牢牢把握“三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对标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二是突出效果导向,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力度,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扩大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参与度,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突出专业导向,通过探索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由检察机关、行政单位牵头,以案件当事人为主体,多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助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