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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释法说理促和解 绘就民事检察好“枫”景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年了,我都没抱有期望了,没想到还能等到获得赔偿款的这一天,真的很感谢你们!”老人看着手机银行的到账记录,激动的感慨道。近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在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积极促成申请执行人程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并履行完毕,长达4年的执行“难题”双方均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2020年5月,程某某因与何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至宁国市人民法院。2020年6月,法院支持了程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何某某赔偿程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4278.98元。因何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年间因何某某不积极赔偿,又没有明确具体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执行被迫停滞。

今年2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何某某,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其态度较好、有和解还款的意愿。为了更加公正、高效地实现定纷止争,该院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议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经过现场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支付赔偿款。承办检察官遂将该案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宁国市人民法院。宁国市人民法院在确认案件执行到位后立即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何某某的失信和限制高消费措施。

办的是案件,守的是民心,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从“和”出发,向“解”而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绘就民事检察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