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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18-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宁国市检察院受理了宣城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广德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某某受贿一案代理检察长邵红带头办理依法提起公诉。

受宣城市监察委邀请,代理检察长邵红带领办案组成员提前介入吴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审阅案件材料,多次与监察委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就该案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顺利移送检察机关。

案件受理后,按照捕诉一体化模式,代理检察长邵红带领办案组成员在短时间内审查全部卷宗材料,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针对案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细致审查和分析,形成一百余页的审查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宁国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了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办案组,积极探索与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目前,院已对监察委移送的四起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其中两起已经判决生效,公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