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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检察院首例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开庭!
时间:2019-01-26  作者:宁国市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月25日,宁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这是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宁国市首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用时仅10分钟。

经审查,该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宁国市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值班律师,并在值班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两起案件诉至宁国市人民法院时均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后法院就两起危险驾驶案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集中审理。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简要证据均表示无异议,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两起案件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宣判,仅历时10天。

刑事速裁程序是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一大亮点,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为更好地运用刑事速裁程序,宁国市检察院与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前提下,由承办检察官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并让在场的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共同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确认,由犯罪嫌疑人自愿选择是否适用速裁程序。在今后的工作中,宁国市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职,加大同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准确把握速裁程序案件的适用条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从速办理刑事速裁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