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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宁国市中医院院长丁某某被我院提起公诉
时间:2018-05-24  作者: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开庭!”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宁国市人民法院第五号法庭响起。

523上午9点,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原宁国市中医院院长丁某某受贿案在市法院第五法庭正式开庭,此案是宁国市监察委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第二起大案要案。

庭审中,我院支持本次庭审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2010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丁某某利用担任宁国市中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工程承建商、药品供应商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61.302万元”。在随后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依法举证质证、围绕案件事实,举证详略得当、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沉着冷静地与对方律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有效指控了被告人丁某某受贿的犯罪行为,展现了优秀公诉人的风采和灵活的临场应变能力,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是一场高水平、高质量的庭审活动。

庭审结束后,我院检委会召开评议会对此次观摩活动进行点评。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此次观摩庭的效果及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同时针对庭审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求公诉人在法庭讯问技巧、举证质证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