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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2021-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材料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宁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邵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助力疫情防控。响应市委部署,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干警入户宣传、摸排及卡点执勤,加入志愿者服务队,承担党员楼道长,积极参与六级组织治理体系;提前介入并快速办理全省首例网购口罩诈骗案等3件涉疫情案件;积极运用新媒体弘扬正能量,宣传防疫知识,报道战疫信息40余篇。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共提起公诉1074人,均作有罪判决。全力开展六清行动,抽调专门团队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及宣城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督办案件。对已结案件倒查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线索18起,提起公诉涉恶保护伞案件5件。将打财断血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共监督查封房产12处、扣押机动车8辆,督促被告人退赃48万余元。对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81份检察建议,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制定出台《关于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及快速办理的质效管理办法》等20项制度,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

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号检察建议,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持有使用假币等严重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45件,针对社会治安、金融放贷行业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发出4份检察建议;持续开展精准扶贫,助推乡村振兴,对因案致贫的4起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1.5万元;突出办理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1833人,行政公益诉讼9件 ,通过全面履职,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紧扣六稳”“六保要求,纵深推进服务民营经济“351”工程。积极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领导班子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10余家,走访50余次,深入企业调研,发挥开发区检察室作用,了解企业所需所盼,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服务保障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工作经验被省院肯定和推广。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办理涉民企案件77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1件;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人员作相对不起诉处理8人;加强对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9件。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决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真诚认罪悔罪的不批捕2人,不起诉5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亲职教育。创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宁阳学校成立宣城市首家检察院驻校园心理咨询室,进行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疫情期间,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教育,线上直播未检云课堂法治视频,线下为十余所学校提供法治宣传教育。《青春的救赎》荣获全国首届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评选优秀奖。院领导及未检干警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6场,受众达3000余人。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烟草禁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荣获宣城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对128次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每周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畅通诉求渠道,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积怨;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对5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旁听监督,有效开展以案释法、化解矛盾和息诉罢访工作,增强司法办案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  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通过内设机构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实现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优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换挡升级。

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20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32926人,其中办理侵犯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56344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电信诈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院在加强预防宣传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电信诈骗犯罪,提起公诉8105人,督促被告人退赃100余万元,努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我院主动提前介入,对2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线索,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立案,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全力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以及安徽省重点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的要求,以禁捕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合力,批准逮捕涉嫌在青龙湖光倒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5人。密切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6人。提升办案质效。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135件,位居宣城市前列。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值班律师作用,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听取律师意见467人次,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创新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延伸监督触角,在宁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全年共监督立案21件,监督撤案13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件,纠正违法22件,纠正漏犯5人。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保障看守所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核查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14次,对讯问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核查刑事执行、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公平公正。

做强民事检察。努力构建民事检察新格局,持续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9件。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件,居全市首位,根据上级院的部署,积极开展涉金融债权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办理国有银行涉金融债权领域执行监督案件4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该领域执行监督案件的50%,全力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工作和执行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深入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套路贷案件,发现虚假诉讼线索2件。重点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支持起诉51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26万余元。

做实行政检察。围绕全国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大力推进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执行裁定、决定及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推动监督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的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促进规范履职、依法履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我市境内的野生动物资源、森林资源开展公益保护;联合河长制办公室签署《关于加强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立青龙湾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加大对超市散装食品的监督力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电梯安全、窨井盖管理,关注皖南川藏线”“红杉林网红景点公共安全,通过履行诉前职能,加筑安全网;对我市20余处文物进行调查了解,发出检察建议7份,助力文物保护。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立案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通过办案,索赔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263万余元,推动恢复被毁林地47.19亩,督促清理危险废物70.09吨,联合农业农村局放流鱼苗20万余条。

三、全面接受监督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情况专题调研,认真落实调研组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情况的报告》,对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和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提供有力保障;4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我院,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利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监督。

强化检察内部监督。-件比为指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探索司法资源投入与办案效果最优配比。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严格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一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和办案活动规范化;检务督察工作常态化,全方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院党组以上率下,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格报送程序。

四、狠抓自身建设  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强化党的建设,狠抓队伍管理,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检察责任担当。荣获宣城市基层院检察工作考评第一名、宁国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等次、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双拥模范单位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

坚持党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全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强化培训提升素能。积极派员参加省院举办的提升领导干部素能、业务骨干等线下培训18人次;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民法典网络培训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等线上培训503人次;举办辩论赛,青年干警围绕案件以控辩形式展开激烈辩论,提升检察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能。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写作与新媒体创作比赛二等奖;1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2名干警被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和嘉奖,2个集体获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嘉奖和青年文明号称号。

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高检院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省院党组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回头看清单、宣城市院政治监督谈话和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省、宣城市院关于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决策部署,坚持思想大对标、问题大检视、原因大剖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检察干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对标对表,检视问题,落实整改,以身边人和身边事警醒检察干警严格执法,规范司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干部职工家访暂行办法》,把纪律挺在前面,延伸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触角。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原则,严格落实四同七纳入要求,强化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增强检察干警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检察工作稳步前进,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检察理念需要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检察业务需要进一步充分均衡发展,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年,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事业新篇章,在两个坚持”“两个更大中当好表率,为我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持续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站位、精准发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二、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既要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坚定维护党的领导。将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三、进一步推进业务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暴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注重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诉讼监督,跟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在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上结合实际、敢于突破。坚持服务六稳”“六保,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大局。

四、进一步抓实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发挥表率作用。抓紧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激发检察官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强年轻干部的长远规划和培养,全方位锻炼、多岗位交流,促进年轻检察干部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2021年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力落实市委各项工作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忘初心、坚毅前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有关名词解释】

1.“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到审判结束前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形成的件,“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可能就越长。反之,“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

2.“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3.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4.最高人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5.最高人检察院号检察建议”:为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净化诉讼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国虚假诉讼监督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高检建[2020]2号(总第5号)检察建议,以期共同防范和规制虚假诉讼,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积极回应。

6.351工程”:开展3个专项工作(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3个专项工作);组织5个系列活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7.12309”: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2018628日,最高检正式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统一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受理和审核案件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