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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时间:2022-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材料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6日在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市委三争工作总目标,深入开展五个年活动,积极服务全市项目建设和双招双引,为全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作品优秀奖、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全省优秀法律文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例”“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教育精品微课程;连续多年检察业务考核在全市名列前茅;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记功或表彰311人次。

一、五年来,我们立足检察职能,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服务中心大局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法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提前介入并快速办理全省首例网购口罩诈骗案等3件涉疫案件;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9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9.5万元,督促清理危险废物400余吨、恢复林地4万余平方米、索赔生态修复费用380余万元,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领域犯罪,以检察建议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协助乡镇做好防汛工作,遭遇利奇马台风后,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参与灾后重建、捐款捐物;持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巡河巡林、法治宣讲、统战双拥、文明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台涉黑涉恶案件相关工作机制20余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快捕快诉74人,均作有罪判决;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深挖彻查保护伞及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落实打财断血,着力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对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宣传和线索摸排,发现并移送线索18条;助推行业清源,对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6份。高质量完成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9类犯罪案件,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办理涉民企案件100余件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涉案民营企业、企业家不捕不诉率逐年上升;2018年以来相继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项措施》《为民企办实事”“解实难工作意见》等七项制度设立开发区检察室、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工商联联合搭建服务民企直通车平台,上门开展法律风险体检,把风险防控服务送到民企家门口”“厂区里,做到有呼有应、无事不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0余次。

二、五年来,我们持续关注民生,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依法打击侵害民生犯罪。高度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全力保障民生福祉。审查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108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50人,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犯罪892人,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708人,对两卡等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290人,积极追赃挽损410余万元。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宣城市首家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设立未成年人帮教实践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20人,不诉13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百余次,其中3名经考察帮教后考上大学,改变人生轨迹;院领导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百余场;推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探索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办理娱乐场所非法雇佣童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行政公益诉讼等系列案件。

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持续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88件,索赔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5.47万元;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毒豆芽”“超标油条”“注水牛肉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监督立案5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线索8件,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8人;积极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宣城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散装食品质量等问题,依法督促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细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切实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出便民措施73项,出台工作机制20项;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温暖控申472次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过程或结果答复;围绕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开展以案释法、息诉罢访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15起典型案件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200余次,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能参与的方式提升法律意识;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说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全省率先开启律师网上阅卷,办理180件;利用远程视频接访,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造便民利民的检察服务平台。

三、五年来,我们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侦防机构调整、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坚持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压实办案责任;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由15个部门整合为5个,逐步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创新推动制度落实。推进捕诉一体化改革,着力引导取证、跟踪问效,提前介入案件53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率从25%下降至13%,有效降低案-件比,办案质效稳步向好;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推动办案团队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认罪认罚适用率从64%提升至91%,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从1.3%提升至68%,速裁程序适用率达42%,提高了刑事司法工作效率。

四、五年来,我们突出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五年来,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少捕慎诉慎押落实到检察诉讼各个环节。逮捕1040人、起诉2846人,不捕303人、不诉92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依法追捕31人、追诉86人;建立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工作机制和线索移送机制,起诉职务犯罪35人,移交线索17件;承担宣城市所辖的所有邪教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办理邪教类案件25人;在宣城市率先设立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新闻媒介等渠道,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49件,监督立案69件,监督撤案59件,纠正违法127件;自行补充侦查67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件;监督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92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38件,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纠正违法10件,核查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30次,清理未收押未交付执行46人;主动对接临安、安吉相关单位,建立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建设。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全面推进民事检察工作,五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86件。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相继与多部门会签《关于民间借贷刑民交叉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发出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数增长40%。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工作,将检察监督视角贯穿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各环节、全过程,近三年检察建议增长150%,采纳率达100%。积极开展涉金融债权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办理此类案件居宣城市首位。关注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建立支持起诉便民服务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五年累计为150余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65万余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在宣城市率先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联合司法局会签《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排查线索20余条。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的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增长120%,采纳率100%,促进规范、依法履职。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五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件,办案数量约为试点期的15倍。通过办案,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7亿元,推动恢复被毁林地4.2万平方米,立木蓄积393立方米,联合农业农村局放流鱼苗21万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捕的重要指示精神,创设宣城市首个生态旅游区检察官办公室、首个公益检察渔业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建立三津流域生态公益案件协作机制、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办理全省首例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城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首例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红色革命文物资源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凝聚全社会保护红色革命文物的共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与住建、城管单位会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意见,及时消除窨井盖、瓶装液化气、医疗废弃物、旅游设施公共安全隐患200余个,促成本市燃气公司建立瓶装液化气标准站9个。

五、五年来,我们主动接受监督,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全面梳理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省检察院衔接转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政协委员提交的涉及英烈、残障人士、军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类提案积极予以办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代表参与案件听证、磋商、圆桌会议和整改成效评估等活动;18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一楼大厅公告省驻宣指导组举报电话、邮政信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看、听、评、议参与检察开放日,通过两微一端”“12309”共发布讯息2000余篇、公开法律文书1800余份,以畅通监督渠道。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检察机关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做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量;全方位自查自纠116次,做到立行立改;院党组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格报送程序,共报告36;建立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六、五年来,我们从严治检,以坚定的政治忠诚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每月召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以学习班、新春论坛、知识测试等形式,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度融合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多年荣获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称号。

坚持严管厚爱,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高度政治自觉狠抓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肃清周永康等流毒影响;组织学习周会明、甘磊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提升素能,加强人才建设。按照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培训干警2300余人次;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院举办的业务技能竞赛,8名干警获评省市级优秀公诉人”“业务标兵称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12人到内设机构副职以上岗位任职,交流轮岗9人;严格落实检察人员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倒逼检察人员提升素能,自觉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

过去的五年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凝心聚力、团结拼搏。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检察工作还需进一步融入社会大局,创新履职方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需进一步有机统一;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落实举措,持续加以完善。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五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新起点上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自觉,高质量履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责。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宣城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宁国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全市大局履职尽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助推宁国经济提质扩量增效。

二、坚持法治自觉,高质量办好关乎民心的每个案件。以能动司法、积极履职不断满足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丰富更高水平的需求。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暴力犯罪的同时,用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检察自觉,高质量持续深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业绩考核,优化人员管理;强化素能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严管厚爱,以教育培训促进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勇毅笃行开新局,扬帆起航谱华章!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以更高的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更强的力量推进工作创新、更实的举措护航和谐稳定,为加快美好宁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名词解释】

 

1.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20204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书指出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2.“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 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三大攻坚战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

4.“-件比指发生的具体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形成的对比关系,系体现办案质效的指标。案件退查、延期、上诉等情形多,就越多,-件比越高,办案质效就差;反之,数越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质效就高。

5.“12309”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