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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
时间:2024-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七届人大

次会议材料


宁国市人民检察

——202416日在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工作目标,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线,落实“强监督、提质效、抓队伍”工作重心,踔厉奋发、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现代化美好宁国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政治统领在维护安全稳定中书写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起诉1220人。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侵害公民个人信息14余万条的孙某某等53人网络暴力催债涉恶案,及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同时落实“打财断血”,追缴赃款80余万元,最大限度铲除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案件办理与行业清源并重,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3份,采纳率100%。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办理韦某某等18人跨境网络诈骗案,助力网络清朗,净化社会环境。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9%,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上升。

着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持久战。加强监检衔接[1],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衔接机制。办理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等犯罪案件10件,追赃挽损46万元,提起公诉后均获有罪判决。结合办案,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庭审观摩7次,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切实促进“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按照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印发意见要求,加大职务犯罪领域反洗钱工作力度,626日,全省贪污贿赂类反洗钱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会上我院分享了工作经验。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全年不捕率43.6%,不诉率17.4%,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7.2%,有效彰显了法治文明进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居宣城前列,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聚焦“皖南川藏线”等热门景点,围绕公共安全监督点,对景区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问题跟进监督,实现保护公益与服务发展最优结合,工作经验被《安徽日报》等多家媒体推广。

二、融入社会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文明城市建设。把检察履职与服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同步发力。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理念,通过联点共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0余次,助推“十项暖民心行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顺利完成年度征收征迁协保任务,助力城市更新。服务“双招双引”,促进双拥共建。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乡村、社区、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70余场,受众达1.5万人次。

优化惠企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57153人。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2]工作,办理常州市某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探索长三角跨区域企业合规监管,帮助涉案企业“司法康复”。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主动走访民营企业和行业商会,开展典型案件庭审观摩、涉案企业公开听证等活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开发区检察室作用,以“民营经济工作站”“服务民企直通车”为载体,积极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实践”活动,常态化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等多家媒体推广。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按照省检察院指定宣城市所有知识产权案件由我院集中管辖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在宣城市率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四合一工作机制。办理假“茅台”酒、假名牌表等系列案,批捕、起诉164人,帮助企业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深化行刑衔接,选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高办案质效;牵头召集全市各县级公安局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联席会议,凝聚保护合力。《三个坚持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工作经验被《安徽法制报》和《安徽检察》转载刊发。

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最高检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优化办案数据模型,该项类案监督模型荣获安徽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创新推动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通过相关领域数据碰撞,全面排查违规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卖平台违规经营、社会抚养费征收历史遗留等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其中大数据赋能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获评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三、聚焦社会关切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价值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得更好。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针对严重的监护侵害行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对侵害弱势困境儿童犯罪案件,逐案开展强制报告制度[3]落实情况反向倒查,对5名受侵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推动解决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经营性娱乐场所违法雇佣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活动、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录制线上普法《未检小课堂》8期,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60余次,让法治氛围伴随孩子健康成长。荣获安徽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宣城市“青少年维权岗”、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新时代“枫桥经验”行得更稳。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真正做到从“群众至多跑一次”到“检察官至少跑一次”转换。坚持院领导带头接访,促进案件首办化解,对245件来信来访均落实“件件有回复”,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精准开展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的12人发放救助金19万元。推动司法救助“零距离”服务,将听证会开在村民家门口;协助陕西省白水县检察院对宁国籍当事人开展异地救助;联合宣城市院、绩溪县院开展共同救助,为当事人纾难解困。

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走得更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督促恢复被毁林地1.2万平方米,追偿修复费用7.69万元,联合放流鱼苗7万余尾,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推深做实河长制,全年开展巡河30余次,协同解决河流治理难题,促进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针对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导致土地污染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跟进监督整治效果,从源头上杜绝土壤、水体等环境污染隐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四、深化监督办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发挥检察职能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优化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办案期限预警机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尽力缩短办案周期,有效减少程序反复和群众诉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审判活动违法125次。紧盯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等问题,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88件。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4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件。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对诈骗等刑事案件全面排查,办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系列案,让打“假官司”的人吃“真官司”。积极助力行业治理,针对金融机构在办理信用卡贷款业务中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形,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推金融领域消除隐患健康发展。做实支持起诉工作,采取“前移式”办案模式,当好“护薪人”,办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各类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讨回拖欠薪金70余万元。

行政检察更显成效。持续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全年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7件,制发检察建议46件。加强审判与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办理冒名婚姻登记撤销案,推动冒名虚假婚姻问题妥善处理,保护被冒名者合法权益;促成46件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4]案件妥善处理,为国家人口新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府检联动”,与市交运局合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推进行刑反向衔接[5],对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两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例被安徽省院专刊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更有作为。打造“益路护宁”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发出磋商函17份,召开听证会20次,向违法行为人追偿损害赔偿金90余万元。助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老旧居民楼外墙脱落问题治理,切实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联合行政机关完善对“消”字号产品经营、药品销售、生鲜灯[6]使用的监管工作,守好群众的“菜篮子”“药箱子”。力推行政机关强化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让居民喝上放心水。加强与市应急、商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作联动,共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搭建残疾人权益保护跨部门合作平台,共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招募“益心为公”[7]观察员,构建“多方参与、共享共治”公益诉讼保护模式。3件案例被最高检推广,5篇工作经验被省级媒体转载。

五、强化党建引领在全面从严治检中夯实检察根基

精心“育”,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机关党建工作定位,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持续做到党建和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调研文章荣获宣城市检察理论课题二等奖。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学、思、践、悟”有机贯通,与市纪委共同改造提升廉政警示教育基地,918日重新开馆后,为市县两级有关单位讲解1023800余人次。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依托新媒体平台,致力打造优良检察宣传文化阵地,原创信息被中央、省、市级媒体采用率45%,门户网站被评为“2023年文明网站”。

从严“管”,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保持严的基调,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积极配合市委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50余次。聚焦“五大”要求,聚力“六破六立”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酒驾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净化干警“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扯袖咬耳、检视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久战”。

科学“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优化人才梯队建设,争先创优、比学赶超,培养使用忠诚干净、实干担当的检察干警;严格落实平时考核机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安排25名干警赴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高等院校学习培训,提升干警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以“四培工程”[8]为抓手,打造亮点工作。开展主题团日、演讲比赛、检察文化讲解、外出交流观摩、“新人展风采”等系列活动,锻造培养青年干警;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形成院领导带头、调研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主动融入、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检察“软实力”,多篇文章被安徽检察采用并获奖,基层院建设工作再次被省院评定为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党总支、团支部均荣获年度表彰。

六、接受全面监督在坚守阳光司法中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代表委员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机制运转,从建议数据库中筛选公益诉讼线索4件,实现推动社会系统治理与公益保护的双重目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200余人参加“检察开放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和公开听证、监督办案等活动,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为律师提供线上线下阅卷服务,规范开展重要诉讼节点告知,支持律师更好发挥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发布公开检察信息、法律文书200余份。

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夯实内部监督基础,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遵循“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强化检察人员的规范意识,保证严格司法、依法办案。落实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协作机制,定期通报重点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廉政风险清单,规范行使检察权。充分发挥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作用,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加大检察官办案情况监督力度,客观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定期开展部门工作、纪律情况督察,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立足长远、稳中求进、巩固提升,全年荣获集体荣誉19项,个人表彰41人次,表彰人数占全院总人数60%,这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履职还不够深入法律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途径和办法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法律监督还不够全面,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加以改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能,以更硬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更新的理念为我市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更加坚定筑牢政治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坚持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人民至上,在食药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助力平安宁国建设;深入开展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和检察公开听证,有效减少社会矛盾、推进诉源治理。

三是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重实践、建新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细化完善服务大局各项举措,提升服务实效。用心服务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维护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工作力度,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聚焦低碳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融入更高水平城市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更加有力锻造过硬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能、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建设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强基导向、争先创优、夯实根基。

奋楫扬帆正当时,砥砺前行再出发。在新起点上,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信仰之光照亮前行之路,以如磐初心凝聚奋斗伟力,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赓续前行谱写新篇章!

【有关名词解释】

[1]监检衔接: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健全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1228日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

[2]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的改革举措。

[3]强制报告制度:20205月,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其他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非诉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受理、审查、作出裁定准予行政机关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5]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这一规定即是从中央层面对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加以明确。

[6]生鲜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是商超、菜市场、生鲜门店里常见的营销手段。例如,干瘪、暗沉的猪肉在“生鲜灯”下则变得红润、鲜亮。

[7]“益心为公”:“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一个公益诉讼志愿者的在线平台,公益志愿者可以通过平台的各种在线功能,连线全国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反映到检察机关,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线索;还可以通过平台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8“四培工程”:培育典型案例、培优理论调研、培树特色品牌、培养标兵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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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2414日印

共印4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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