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114

107.27

因公出国(境)费

5

0

公务接待费

13.5

13.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5.5

94.0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

67.14

        公务用车购置

27.5

26.89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24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3万元,下降1.7%2016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1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58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兄弟院来人考察交流学习、办案、招商引资等方面。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03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67.11万元,增长249.29%。,增长的原因是更新了三辆执法执勤用车。2016年更新三辆执法执勤车,总费用为67.14万元,26.89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部门侦查办案、出庭、提审等办案工作。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的办案用车保有量为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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