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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时间:2015-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2014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41.8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3.8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9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98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1.87 万。为全面反映 “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金额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014年我单位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主要用于    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3.89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57万元,下降28.62%2014年我单位国内接待共98批次,166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兄弟院来人考察等方面,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会议室租赁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宁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办发〔2014103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98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增加7.03万元,上升33.56%。其中:201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98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执法办案等。201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 辆。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刑诉法修改以后,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因此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的频率较以前大大增加,车辆燃料费也增加;2、之前同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全部关押在宁国看守所,而今女性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分别关押在宣城、绩溪、广德,提审路途遥远,车辆运行成本增加;3、宁国看守所在2014年年末至2015年初进行了装修,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转移到宣城看守所,增加了办案提审的路程,也增加了车辆使用频率;4、由于车辆维修厂家结账不及时,导致2013年约有3万元的车辆维修费用在2014年结账,虚增了2014年的开支。综合以上原因,我单位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2013年出现了较大幅度上升。

联系方式: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2757805505@qq.com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          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人民检察院布置的检察工作任务,并向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

(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依法开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实行监督工作。

(七)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开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开展检察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十)对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十一)贯彻执行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二)负责本院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队伍。

(十三)组织实施检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概况

我院现有1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控告申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侵权局、预防职务犯罪科、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检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案件管理中心、检务督察室、监所检察科、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队、办公室。我院现有人员编制59人,实际在职在编人数56人,离退休17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3人,聘用人员15人。车辆编制共15辆,实有车辆 9辆。

 

三、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护的新期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通过执法办案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推进诚信市场建设。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宣城市内率先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决实行“诉访分离”,对信访事项涉检或依法符合诉讼监督条件的,按“诉”及时导入检察环节,并规范办理、终结机制,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2、积极投入平安宁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在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宽缓刑事政,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扎实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区别对待轻微刑事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

3、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与纪检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以影响改革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工程建设、社保资金为重点领域,深入查办大要案和窝串案。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乡村、进党校、进企业、进媒体、进项目活动,全面加强各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4、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强化对超期羁押、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与同级法院工作情况交流,通过检法会签规范性文件,促进良性互动,有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监管场所法律监督,积极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5、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整风肃纪”等专项教育活动。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工作培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保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加强案件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

 

四、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可支配收入1226.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部门支出决算总额1226.12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3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万元。

 

附: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收入决算表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支出决算表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