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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度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1-26  作者: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材料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2在宁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护的新期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通过执法办案服务发展、促进和谐。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全年查处此类职务犯罪22人。全力维护金融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人,提起公诉910人。认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批准逮捕民营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3人,提起公诉55人。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工程招投标、企业上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0余次,推进诚信市场建设。

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8号文件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宁国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宣城市内率先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平台,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77人,所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均已立案,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决实行“诉访分离”,对信访事项涉检或依法符合诉讼监督条件的,按“诉”及时导入检察环节,并规范办理、终结机制,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全年共接收来信来访156363人次,同比上升75%,其中群访5153人次,同比上升67%,所有来信来访均做到事事妥善处理、件件回应答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有效落实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积累。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

二、积极投入平安宁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9202人,依法批准逮捕1101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9473人,依法提起公诉309400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移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15人,结案率94.3%,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办案总数及案件结案率均居全市基层院前列。在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诈骗、“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81人,提起公诉124164人。

全面落实宽缓刑事政策。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扎实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区别对待轻微刑事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不批准逮捕39人,不提起公诉1214人,分别占受理批准逮捕和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19.3%3%。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27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制度机制建设,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诉前社会调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行快速办理机制,制定《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记录封存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三、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与纪检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以影响改革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工程建设、社保资金为重点领域,深入查办大要案和窝串案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16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60%。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13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所办案件均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案件占88.9%。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714人,无不起诉案件和撤销案件现象,有罪判决率达100%,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3万余元。通过办案,进一步纯洁了干部队伍,净化了政务环境。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乡村、进党校、进企业、进媒体、进项目活动,全面加强各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市委同意,在全市机关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机关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入到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国税局等20余家重点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下发《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将党校变成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与市文广新旅局、电影公司联系,借助送电影下乡活动,制作警示教育片深入到全市103个行政村进行播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今日宁国》开通预防职务犯罪专栏,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筹建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扩展运用到工程招投标、上市公司信用审查、干部奖惩、公务人员出境等多个领域。

四、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强化对超期羁押、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全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加强立案监督,受理审查立案监督案件69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3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4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4人。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3件。在民事行政检察中,重点监督虚假诉讼等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积极开展与同级法院工作情况交流,通过检法会签规范性文件,促进良性互动,有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

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监管场所法律监督,依法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件,提出纠正意见7件。积极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达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不适宜羁押的1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认真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察,协助市看守所做好监控升级、监管场所维修改造工作,全程检察监督看守所在押人员异地羁押转移出所活动。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今年,我院驻所检察室再次被省检察院确定申报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采取检查档案材料、深入家庭社区调查、与矫正人员见面等方式,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提出纠正意见8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2名违反法律规定的缓刑罪犯发出撤销缓刑建议,并出席撤销缓刑听证会,发表检察意见。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3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整风肃纪”等专项教育活动,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突出问题,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成立青年检察官论坛,开展道德大讲堂,组建青年志愿队、巾帼志愿队、学雷锋志愿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爱心助学等活动,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时开展检务督察,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监所、案管等业务培训以及领导素能、政工统计、新媒体宣传、计划装备、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等综合工作培训,全年累计培训490人次,组织干警参加省市举办的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公诉业务竞赛、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司法警察大练兵大比武等各项业务竞赛,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十佳选手”、1名干警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人才库”、1名干警获“市级优秀公诉人”称号。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就队伍建设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保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方圆等报刊,聘请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通过举报宣传、送法下乡、门户网站建设等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外部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注重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按照高检院部署,20131226正式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检察环节案件统一受理、流程全程监控,执法办案更加透明。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办案质量管理,突出对于容易发生问题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以及作出撤案处理案件的评查力度,全年共对179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通过评查案件适时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自身执法规范。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实行法律文书、典型案例以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社会各界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存有差距;办理金融、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专门人才缺乏;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部分干警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建设仍需要继续加强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继续给予关心、支持。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谋求新发展,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围绕中心,着力保障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着力点,提升服务效果。依法打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服务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保护企业转型升级。依法查办和预防公共资金、集体资金、城镇化建设方面的职务犯罪。

二、立足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群众关注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平安宁国”建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突出重点,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以妨害改革措施实施、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为重点,查办窝案、串案。突出查办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公共服务以及落实惠农政策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认真研究职务犯罪新特点,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四、强化监督,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在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正确处理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监督制约关系,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有效性,注重监督意见的跟踪落实。深入探索行政执法信息库等机制建设,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固本强基,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兴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之风,通过全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提升新形势下检察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和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把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重要日程,提高干警素质和青年干警工作能力。深化检务督察,强化效能作风建设,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丰富检察文化,增强文化底蕴,凝聚检察职业精神。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