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红、刘军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根据中共宁国市委组织部《关于邵红、刘军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组干[2018]70号)决定:
邵 红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刘军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