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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15-03-16  作者:宁国市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41.8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3.8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9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27.98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1.87 万。为全面反映 “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金额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014年我单位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主要用于    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3.89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57万元,下降28.62%。2014年我单位国内接待共98批次,166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兄弟院来人考察等方面,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会议室租赁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宁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办发〔2014〕103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98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增加7.03万元,上升33.56%。其中:201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98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执法办案等。201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 辆。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刑诉法修改以后,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因此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的频率较以前大大增加,车辆燃料费也增加;2、之前同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全部关押在宁国看守所,而今女性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分别关押在宣城、绩溪、广德,提审路途遥远,车辆运行成本增加;3、宁国看守所在2014年年末至2015年初进行了装修,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转移到宣城看守所,又增加了办案提审的路程,也增加了车辆使用频率;4、由于车辆维修厂家结账不及时,导致2013年约有3万元的车辆维修费用在2014年结账,虚增了2014年的开支。综合以上原因,我单位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2013年出现了较大幅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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