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宁国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JSGS-2023-01-032
2、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 购 人: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万元/年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8、项目基本概况:为加强食堂专业化管理,提高伙食质量和后勤保障水平,现选取一家供应商为我院约70名干警供应工作日期间早餐、中餐、少数人的晚餐,以及日常公务接待用餐,并负责食堂厨房、餐厅的管理和保洁工作。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完成本次服务的能力。
4、拟派本项目厨师需具备二年及以上厨师工作经验。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4日9时;
2、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携带如下材料至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发送电子扫描件至邮箱(ngsjtgs@163.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厨师经验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以在餐饮类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开始时间计算。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
2、开标地点: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563-4037210
地址:宁国市竹林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庾女士 联系电话:0563-4170275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ahningguo.jcy.gov.cn/。(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网不一致的,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网为准)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