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月24日下午3:00
二、听证地点: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特此公告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