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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检察院一篇案例入选安徽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优秀典型案例
时间:2018-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谢鑫明检察官撰写的《宁国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入选安徽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优秀典型案例,全省仅十篇入选。

该案例主要探讨的是涉及矿山地质治理将伴随矿产品采出并将其销售获利的行为的定性问题。本案是从群众举报中获得的案件线索,通过群众举报的内容,诉讼监督部敏锐的发现可能存在非法采矿的问题,于是立即前往举报地点进行实地查看,并通过当地政府、派出所、国土部门了解被举报地点正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治理方案中明确规定“削方产生的土石不外运,全部用于露采坑回填”,该政府与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被举报人朱某主要负责现场机械劳务工程,但朱某在以该公司的名义参与矿山治理过程中,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指使相关人员采挖煤煤矸石外运,且未按照已经省国土厅批准矿山环境治理涉及方案规定进行施工。此案由谢鑫明承办,谢鑫明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国土部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宁国市国土局在该事件中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及时向宁国市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宁国市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局长、分管局长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立即着手矿山项目整改治理。  

本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办案效果显著。谢鑫明检察官在案件办理后,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对涉及到的公益诉讼前沿问题进行的详尽的分析,对今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具有指导作用。

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继续关注民事行政检察理论前沿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从而推动民行检察工作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