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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用法律浇灌青春之花
时间:2019-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18日下午,啪!随着审判长法槌的一声敲响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庭审活动在宁国市第一中学鹏程报告厅举行,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某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79元、诈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970元,构成盗窃罪、诈骗罪,并指派检察员高佳出庭支持公诉,该校300余名师生到场旁听了这次庭审。

 

庭审中,检察官就被告人罗某某犯盗窃罪、诈骗罪分组向法庭出示证据,围绕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检察官就该罪名释法说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她根据被告人的犯罪原因、行为方式详细阐述社会危害性,当庭教育旁听学生要靠自己的奋斗创造幸福生活,不能妄想不劳而获,更要学法、知法、守法、敬畏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庭审以这种直观、生动的方式,对正处于青春期叛逆期的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是宁国市检法两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校园的延伸。活动通过将真实的庭审现场“搬”进校园的方式,让在场学生直观的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公开和威严;当庭以案说法,使在场学生对国家法律、审判程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宁国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旨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更好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