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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公开听证 维护司法公信 拟不起诉 助力民企发展】
时间:2020-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5日下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举行。听证会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民警、辩护人参加。这是宁国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审查案件。


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系宁国市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2019年12月,沈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被宁国市公安局民警查获。2020年4月10日,宁国市公安局将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移送至宁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长邵红承办此案。邵红在审查案件时了解到,沈某某所创办的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近期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后才开始积极投入复工复产。考虑到沈某某酒精含量较低,系初犯、偶犯,此次犯罪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宽处理符合法律规定,遂决定召开此次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邵红介绍了基本案情以及沈某某的基本情况,就该案的处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民警、辩护人的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其所创办的企业对宁国本地就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是严格依法办理,也考虑到了民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体现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担当,是通过办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
宁国市现有民营企业5400余家,占企业总量的95.8%,民营企业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了市场活力、解决了就业问题。近年来,宁国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及上级院关于支持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大局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努力在履职尽责中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此次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一方面是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也是让企业不至于因为犯罪情节轻微的法定代表人被诉而彻底垮掉,尽可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宽缓的司法环境。同时,通过这种公开听证的方式也让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今后能杜绝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将民营企业发展地更好,为宁国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