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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听证体现执法为民,相对不诉彰显司法温情
时间:2021-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检察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2021年4月28日上午,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在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举行。听证会由检察长邵红主持,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民警、被害人、值班律师参加。

   2019年4月16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被害人方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当日两人到宁国市方塘乡板桥村游玩,晚饭时因琐事发生纠纷,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将被害人方某某推倒撞到台阶上,致被害人胸部三根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方某某的谅解。两人已于2019年5月登记结婚,且于2021年初生育一小孩。被害人方某某表示事后陈某某已经赔偿且悔罪态度较好,其已出具谅解书,现在夫妻之间相处和睦,希望司法机关能对其丈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听证会在邵红检察长的主持下,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案情、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就该案件的处理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的意见。经过一系列听证后,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诚恳,能够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陈某某与方某某婚姻幸福,孩子尚在襁褓之中需要父亲陪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对检察机关公正公开的办案理念及依法严谨的工作态度予以肯定。

    陈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在检察机关主持下,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对其从宽处理符合法律规定。此次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的举行,一方面能够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另一方面通过相对不起诉处理能够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矛盾和对立,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有温情的司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