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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非法出售考试答案,依法批捕!
时间:2021-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佳

国家组织的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却总有人为谋取个人私利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利令智昏、铤而走险,非法出售答案最终落得深陷囹圄的下场,令人唏嘘不已。

20215月份,在国家二级建造执业资格考场内,监考人员发现有人作弊,随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一个贩卖考试答案的高利润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2018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加入了一个QQ群,2020年,其发现有人在该QQ群里贩卖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试题答案,免费试用一门答案,其余科目按照每门30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费。随后杨某某便打起了小算盘,加入了一个专门贩卖考试答案的QQ群,在近两年的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分别从上线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万某某等人处购买所谓的“考中”答案,再转卖给多个下家,并将购买者全部拉进临时新建的QQ群中,在考试期间再将从上线购买或交换的考试答案转发到此群里,非法获利数万元。

 近期,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出售答案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万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可能会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直接属于“情节严重”。考试作弊不仅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其他考生利益。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是社会不容触碰的底线,是法律不能僭越的红线,谁如果胆敢触碰它、挑战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