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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疏于监管幼女被性侵!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全市检察机关首份《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我们知道错了,今后一定加强对于子女的教育和保护,不再让他们受到伤害……”8月10日下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以现场宣告的方式向某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这也是宣城检察机关7月初开展案件督促监护线索排查工作以来,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未成年被害人小韩(化名)的父母均系外来务工人员。案发当日,夫妻二人外出上班,在家中无人照看的情况下将年仅5周岁的小韩和她4周岁的弟弟独自放在出租房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因长期出入该出租房所在的楼栋,知晓小韩经常无人照看的情况,趁机实施性侵。

 

    案发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予以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对被害人小韩的家庭生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小韩的父母带着小韩和弟弟在宁国租房生活,夫妻二人平时白天均在同一工厂务工,晚上下班才回家,白天经常将小韩和其弟独自放在出租房内,偶尔拜托租住在附近的哥嫂帮忙照料。

 

    检察机关认为,小韩的父母将5周岁的小韩及4周岁的儿子长时间留在家中无人照看,安全隐患极大,未履行到监护义务,其不履行监护职责也是导致小韩受到侵害的重要因素。为了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遂发出上述“督促监护令”。

 

    宣告邀请了小韩父母务工的公司领导、居住地的派出所民警到场。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当场向小韩父母宣读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反思教育问题,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小韩父母务工的公司领导表示将配合检察机关对二人务工时间进行合理错峰调配以便其监护子女,居住地派出所民警就小韩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发表了相关意见,小韩的父母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合理安排务工时间,不将子女单独放在家中,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向监护人发出要求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它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痛点难点的有力举措。今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主动作为,在制发“监护令”文书的同时,跟踪开展个案回访、探访工作,将件件案件跟踪到底,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