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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盗窃快递为泄愤,涉嫌犯罪被公诉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网络购物如今已成为人们主要的购物方式之一,人们在享受便捷消费服务的同时,由于一些快递寄存点管理不善,很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伺机实施盗窃作案。近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对多次盗窃快递包裹的江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江某某家住我市某小区,也是一位网购达人,平时买回的快递包裹经常被存放在小区门口的快递寄存点,由于寄存点管理不善,江某某也曾丢失过几次快递,但与快递公司协商无果,江某某为泄私愤遂产生了“将别人的快递拿走出出气”的邪念。经查明,自2021年1月至3月,犯罪嫌疑人江某某5次在小区门口的快递寄存点窃取他人尚未领取的快递包裹5个,内含护肤品、服装等物品,涉案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四百余元,案发后,江某某对自己因一时糊涂从“受害者”变为“加害者”而悔恨不已。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某某每次的盗窃金额虽不大,总额也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因多次盗窃其行为亦涉嫌盗窃罪。

检察官告诫不法分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动“歪脑筋”以恶报恶,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