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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3-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于技术手段限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形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争议不断,社会关注度较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开展守护“半边天”专项监督行动,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下当事人名称均为化名)

撤销未果 申请检察监督

2005年,王甲与李乙生育一女,王甲因不满结婚年龄无法与李乙办理婚姻登记,便与父母商量决定,“借”用表姐陈丙的户口本与李乙登记结婚。就这样,在陈丙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王甲冒用了表姐陈丙的身份信息与李乙到宁国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11月,陈丙与洪丁在江苏省某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20102月,王甲再次冒用陈丙的身份,取得与李乙的离婚证,随后王甲与李乙办理了结婚登记。直到20229月,陈丙因与其夫洪丁感情不和,在江苏省某市办理离婚登记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因存在以上两次婚姻登记记录,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操作规范,无法办理与洪丁的离婚登记。后陈丙到宁国市民政局请求撤销被冒名顶替办理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被告知该局无权主动撤销,陈丙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遂向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调查走访 查明案件事实

在获取该案情况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期间,承办检察官先后前往宁国市档案局、公安局调取了王甲和陈丙的婚姻登记档案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对案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向江苏省某市离婚登记部门询问陈丙在该部门的离婚申请情况,向陈丙、王甲和李乙询问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建议,并多次走访宁国市民政局,就案件情况进行沟通协商。

公开听证 听取各方意见


统一认识分歧,推动婚姻登记纠纷妥善解决,
20221031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对陈丙申请撤销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重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宁国市民政局是否应当撤销陈丙的婚姻登记展开。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调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情形,建议宁国市民政局撤销错误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凝聚合力 共推争议化解

2022118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宁国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撤销陈丙与李乙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审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宁国市民政局予以采纳,并于同年1223日作出撤销陈丙与李乙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决定。至此,一直无法撤销的婚姻登记被宣告撤销,困扰陈丙多年的揪心事得以圆满解决,这起因冒名婚姻登记引起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将持续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凝聚行政和司法合力共同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