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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精细化办案促和解 检察为民化心结
时间:2024-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月24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评议,经过听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

【基本案情】

章某某因与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国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4日立案,当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陈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章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3051.1元。因陈某某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章某某遂于同年10月19日申请执行,法院对陈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房地产登记、车辆所有、互联网金融存款等信息进行了查询。同年12月,法院划拨陈某某名下银行卡存款2844.78元。当日,宁国市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章某某认为宁国市人民法院怠于履行执行行为遂向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请执行监督。

【开展调查核实促和解】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随即前往各个银行查询陈某某名下银行卡信息,后又向其所在社区了解到,陈某某目前系离异状态,独自抚养两个小孩,且身体抱恙,还款确实困难。检察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向申请人章某某讲述对方家庭情况,向被申请人陈某某阐述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同意就还款事宜达成和解。

【召开听证化解心结】

为进一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就该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就还款数额、还款方式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协商,在本院的主持及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中,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达成和解。今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综合运用多元化手段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