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1月26日下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会同第三检察部组成检查组,对全院开展了安全检查。




检查组逐一检查了办公大楼内的电力设施、消防设施、排水设施,确认各类设备运行正常,重点测试了消防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可正常使用、数量配备充足。并对各办公室、值班室的门窗、安防设备进行检查,坚决做到办公场所不留安全隐患。提示各部门妥善管理存放各类文件、卷宗、档案,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
检查组还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响应,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