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的重要论述,将宣城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与宁国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近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同会签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公共设施安全。
三部门合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对持续推动“四号检察建议”的新部署、新要求,该院多次走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以窨井盖安全为切入点,共同研讨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安全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会签《意见》,形成检察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执法工作合力,有效维护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项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意见》共建立六项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安全相关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实现公共设施安全相关信息实时共享。
二是建立交流、会商、研判机制。各单位及时相互通报,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建立调查取证沟通协作机制。检察院在办理公共安全设施案件过程中,加强与住建局、城管局的沟通协调。住建局、城管局为检察院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是建立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机制。依据各自职能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五是建立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拨打“12345市长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以及“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涉公共安全设施违法线索。
六是建立日常联络、专人对接机制。明确专门联络机构和具体联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下一步,该院将以《意见》会签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有效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