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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涉水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保护
时间:2025-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水资源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25年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主题是“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宁国检察如何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依法治水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碧水清流。

护水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宁国市检察院联合宣城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水质快速检测专项活动,对周边乡镇自来水厂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部分乡镇水厂存在日常管理薄弱、不规范及饮用水检测超标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宁国市检察院对辖区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场所杂乱等情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件;宁国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公司非法排污导致水质出现异常,为尽快采取修复措施,防止污染扩大,该院联合环保机关与涉事企业进行赔偿磋商,使得生态环境的损害得到控制、修复。

设品牌,筑牢水域生态屏障

作为水源一级保护区、宁国乃至宣城市水源地的青龙湾,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日益显要。宁国市检察院在此建成宣城市首个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青龙湾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保检察品牌。明确了多部门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执行监督、损害赔偿修复等职责,积极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在青龙湾水域保护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促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持续改善。办公室成立以来,办理涉青龙湾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9件,要求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0.7万元,全部用于青龙湾流域的增殖放流。

建机制,通力协作护“绿水”

宁国市检察院与宁国市河长办会签了《关于加强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在构建沟通联系互通机制、加大联动打击惩治力度、强化水生态环境资源修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四个方面协同机制,助力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主动把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已开展常态化巡河110次,检察长巡河18次,借助信息化系统和APP移动业务平台记录轨迹,规范巡河,及时、全面、准确排查涉河涉水生态环境隐患,对河道及岸边垃圾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