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结果揭晓。其中,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李某某等16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职务侵占案”起诉书获评优秀法律文书。
此次获奖,充分彰显了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在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锤炼司法办案质效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下一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持续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切实增强司法办案的规范性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