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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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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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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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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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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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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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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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25 |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为部门汇总数。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03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4.03万元,增加52.2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1.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9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万,下降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系根据上级院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于因公出差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3.24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26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兄弟院来人考察交流学习、办案、招商引资等方面。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宁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办发〔2014〕103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1.89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4.39万元,增加88.69%,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更新执法执勤车1辆,而2017年无更新车辆这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9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执法办案等方面。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1辆执法执勤用车,价格控制在25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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