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邵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了安徽省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陈武检察长在省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及近期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会上,3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
会议强调,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议要求:
一是聚焦抓思想,理论武装全面深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注重常温常学、学用结合,坚决防止思想上懈怠、行动上止步,着力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内化转化。
二是聚焦抓主业,履职尽责全面实化。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一体履职。锚定“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民生案件,真正让企业获益、让群众得实惠。坚持从高质效监督办案发力,依法能动履职,正确认识“三个结构比”,精准落实“三个善于”要求。持续构建完善轻罪治理体系,依法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聚焦抓责任,监督问责全面强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将司法责任制要求贯彻落实到各个办案环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工作相统一。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用权。坚定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严格办案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