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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检察吹响赛前集结号!全市刑检精英齐聚,剑指公诉竞赛!
时间:2025-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控方:我方认为曹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一,曹某某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其二,曹某某将水果刀扔向背对着其的王某某,并造成王某某重伤,此时王某某并未对曹某某的生命安全产生现实危险,曹某某用刀伤人的行为已超过必要限度,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辩方:请问对方辩友,王某某未表明身份撬窗入室,曹某某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他是在被身形魁梧的王某某打倒后扔刀,并非主动攻击,防卫未超必要限度,怎么构成故意伤害?

控方:即便王某某未表明身份,曹某某也不该直接用刀重伤他人,请问曹某某倒地就必须要用刀反击吗?

辩方:王某某暴力闯门在先,面对呵斥不解释,遇到阻拦用暴力。曹某某在那种危急情况下扔刀是为制止王某某的不法侵害,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2025年3月13日下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控辩交锋声此起彼伏,迎来了一场刑事检察领域的“华山论剑”。来自宣城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比赛选手齐聚一堂,参加第十届宣城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培训。此次培训邀请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全国优秀公诉人杨阳亲授“实战秘籍”,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斌,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级检察员彭莹及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代理检察长杨洋到会参与指导。

思维交锋 展现公诉风采

培训活动在模拟法庭辩论赛中拉开帷幕。两位参赛选手作为控辩双方围绕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的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在自由辩论环节,控辩双方立足事实证据,紧扣法律规定,从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多个维度各抒己见。在唇枪舌剑的辩论中,她们的言辞时而慷慨激昂,强调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时而细腻入微,对案件细节抽丝与剥茧,比赛过程亮点频出、精彩纷呈。这场辩论赛不仅是语言的较量,更是法律思维的深度碰撞,呈现了一场思想与语言相交锋、法律与情理相交融的辩论盛宴。

专业指导 明确提升方向

模拟法庭辩论赛结束后,进入现场点评环节。杨阳首先肯定了两位参赛选手在辩论中的出色表现,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如在语言表达的精准度、辩点分析的逻辑性、辩论策略的灵活性上仍有提升空间。杨阳结合自身丰富的检察工作经验,为参赛选手们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方向,让他们在后续的备赛中有了更清晰的目标和策略,为即将到来的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做好充分准备。

专家授课 破解实务难点

培训课程中,杨阳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理论功底,围绕综合业务答辩的积累方法与答题技巧、论辩的礼仪规范等诸多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为参赛选手奉上满满的备赛干货。同时,杨阳结合自身的参赛经验,详细分析了开篇陈词、自由辩论、总结陈词等不同阶段的侧重点和辩论方法,为参赛干警指明了备战方向。

为进一步检验干警对法律实务问题的理解与应对能力,杨阳就案例、法律类程序性等问题向干警提问,干警们积极回应,现场气氛活跃。干警们在杨阳的引导下,深入剖析问题,大胆发表见解,不断突破思维局限,应对难题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此次培训增强了参赛选手参加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信心和决心,全体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实战能力和履职水平,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和练兵备战,努力在宣城市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展现检察机关公诉人的良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