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徽风吴韵共赴“山水之约”——宁国市院和丹阳市院开展结对共建
时间:2025-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部署要求,积极探索长三角跨区域结对共建,5月14日,宣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和镇江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结对共建签约活动。江苏省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安徽省院副检察长李卫东,镇江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昌锋,宣城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小明,丹阳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洁,宁国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洋等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活动。签约仪式由宣城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小明主持。

宁国市院和丹阳市院分别介绍了各自市情和院情,围绕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交流检察特色亮点工作,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四个方面达成合作举措,签署共建协议,旨在建立完善更加紧密、有力、高效的合作机制,收获两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累累硕果,更好推动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

陶国中强调,双方共处长三角经济区,地理相邻、人文相近,开展结对共建是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具体体现。要凝聚共识,同心同向,深刻领会结对共建的重要意义。把结对共建工作融入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聚焦重点,实干实效,全面服务保障中心大局。通过先行先试、拾遗补缺,把结对共建工作具体化、实操化,努力做成示范样本。要加强协作,共建共享,积极谋划合作蓝图。以结对共建为起点,围绕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四个方面,通过互学互鉴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

李卫东要求:要主动对标对表,积极跟踪跟进。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协议内容推进业务联动,携手推动共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围绕共建协议,细化工作举措。坚持久久为功,锚定重点、查漏补缺,逐项抓好落实,推动结对共建走深走实。要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探索结对共建的新形式、新举措,聚焦法律监督协作等关键环节深化协作共建,以实际成效打造基层院建设的新样本。

潘昌锋表示,要凝聚共建共识、打造示范样本,立足特色亮点、深化互建互促,期待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双方厚植协作情谊、实现常来常往,让结对共建走“新”更走“心”。

吴小明提出,在党建工作上要做到互鉴共研,队伍建设上要做到互帮共育,业务建设上要做到互促共进,文化建设上要做到互通共享。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宁国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青龙湾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共同感受宁国市山水之美、人文之韵和奋进之力。

两地优势互补、理念互鉴,必将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为基层检察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日后,两地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结对共建机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互学互鉴,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共赢,扛起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检察担当,共绘两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