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典”燃法治梦想,护航青春成长——检察机关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
时间:2025-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5月29日下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前往西津小学,开展了一场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课堂上,检察干警立足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将民法典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校园生活场景。通过一个个贴近学生实际的典型案例,清晰阐述了法律如何为同学们的成长保驾护航,引导大家认识到法律既是行为边界,更是权利保障。

当心“指尖”陷阱

针对未成年人过早接触网络的情况,检察官用“小朋友用父母手机偷偷给主播巨额打赏”的案例,告诉大家《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小朋友的行为是无效的,八周岁以上的小朋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大额消费(比如大额打赏、游戏充值),也是需要家长同意或追认才有效的。法律筑起了防火墙,保护我们的家庭财产不被“熊孩子”意外挥霍。

向“恶意外号”说“不”!

同学之间起带有侮辱性的外号,这可不是小事!检察官严肃指出,《民法典》明确保护我们每个人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给同学取难听的、贬低人的外号,侵犯了他人的尊严,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引导大家互相尊重,友善相处,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

展板“无声”胜有声

配合生动的课堂,检察官们还在校园里布置了图文并茂的《民法典》主题展板长廊。这些展板就像一个个无声的老师,用简洁的文字和形象的图画,聚焦与同学们最相关的监护、人格权、侵权责任、合同等核心内容。检察官们化身讲解员,在展板前为驻足观看的同学们耐心解答疑问,让陌生的法条变得触手可及。

面对面的生动宣讲和直观的展板展示,不仅将《民法典》这本“生活宝典”送到了同学们身边,更是在大家心中播撒了法治的种子,帮助同学们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法治扣子”。今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依托“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用检察力量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