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宁国市胡乐林场清风徐徐,绿意盎然。一场意义非凡的“林业碳票+生态司法”环境公益活动在此举行。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携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林业单位,汇聚一堂,共同见证并推动了一项司法创新实践。


从滥伐之殇到碳汇救赎:司法创新守护“绿色命脉”
森林,作为地球不可或缺的绿色命脉,其漫长的生长周期与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决定了每一棵参天大树都是人类共享的珍贵自然遗产。然而,当事人王某、黄某因滥伐林木113株,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然榧树3株,导致现场区域林产品供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释氧、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面对这片受伤的青山,如何实现“惩罚”与“修复”的平衡?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给出了创新答案。他们秉持“恢复性司法”的先进理念,在刑事审查中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并依托与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建立的“林业碳汇认购司法协作机制”,提出了以“认购碳票”替代传统生态修复方式的诉讼请求。
首案落地,意义深远:开启生态修复新篇章
活动现场,在三级司法机关与林业部门的共同见证下,两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最终自愿同意赔偿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用于认购省级林业碳票。
“破坏者”变“买单人”
它巧妙地将法律惩戒与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碳汇交易)相结合,让环境破坏者以购买“碳票”这种形式为环境损害“买单”,实质性地完成了生态损害的赔偿与修复,实现了从“砍树者”到“护绿人”的角色蜕变与价值回归。
“生态司法+碳汇认购”模式成功实践
这不仅是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创新举措,也是宣城市范围内将碳票购买引入替代生态修复的首个案例。它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难量化、难修复”的困境提供了高效、可量化、可持续的新路径。
下一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案为起点,深化推广“生态司法+碳汇认购”的创新模式,积极引导更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通过自愿认购林业碳票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创伤,让司法之力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强大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