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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食品安全宣传周】销售有毒减肥药,两人双双获刑!
时间:2026-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为追求快速瘦身购买不明减肥产品,可能暗藏健康风险;而销售这类“减肥神药”,更会触犯法律红线。近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为大家敲响了安全警钟。

基本案情

小美(化名)在宁国经营一家服装店,为了保持身材,长期服用“甘党”、“黄金海岸清源胶囊”等减肥药,体重下降明显。不少顾客见其瘦身成功,纷纷向她讨教秘诀,在利益驱使下,小美明知这些减肥药可能含有危害人体健康成分,仍然从娜娜(化名)等人处购买并向他人销售。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小美经营的服装店内扣押未销售的减肥胶囊50余粒,经鉴定,这些胶囊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多名购买者得知后直言:“难怪服用后会出现头晕失眠、心率加快等不良症状,今后再也不敢盲目购买减肥药了!”

案件移送到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小美销售涉案减肥产品金额达6万余元,违法所得5万余元;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期间,娜娜销售涉案减肥胶囊共计3万余元,违法所得2万余元。

小美、娜娜到案后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二人作出有罪判决。

西布曲明是什么

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食欲抑制剂,曾被用于减肥药中,但这种药物有很大的副作用,长期食用可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肢体痉挛等症状,从而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甚至死亡。由于巨大的危害性,西布曲明已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检察官提醒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值此食品安全宣传周之际,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践行“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的活动主题,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大家,食品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切勿贪图小利,销售来源不明、成分不明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应警惕“美丽的陷阱”,选择正规场所和渠道购买,仔细查看产品备案信息、批准文号及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